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旅游业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特别是主要旅游景区的市场监管部门要突出重点,紧扣与旅游相关的“吃、住、行、购、游、停”六大元素,加大对景区景点、宾馆酒店、餐馆、停车场等巡查检查力度。加大对各景区景点及相关经营单位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关注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执行淡旺季浮动价格、不执行优惠政策以及“天价住宿”“天价餐饮”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各类“价格刺客”“天价”旅游乱象的发生。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旅游价格投诉举报。
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寓监管于服务。根据通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以规范景区价格收费公示为切入点,深入旅游服务行业宣传价格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方式,督促旅游行业经营主体加强价格自律,落实主体责任。
据介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与发展改革、文化旅游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发挥市场主体、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消费者的社会共治作用,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记者 彭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