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版”技术导则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如何破解住房发展中的品质提升难题,规范“好房子”规划、建设、运维全流程标准?结合城市发展实际与民生需求,由市规委办牵头,会同市资规局、市城建局、市房产局、市林园局和市城管局等共同编制《合肥市好房子技术导则》,目前已形成公示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导则》主要技术内容遵循三大编制原则,分别从规划、建设、运维三个层面以问题为导向,提出相应管控要求。导则共分为7个章节,全文分为基础类、提升类、改造类,合计163条。
记者了解到,《导则》重点对标先发城市,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四大核心方向,同时对标29个万亿先发城市经验,打造集好标准、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好服务于一体的合肥市“好房子”。
《导则》注重底线分类指引,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分基础类、提升类和改造类三个类型引导保障性住房、小房子、老房子和新房子都成为“好房子”,有效加强导则的可操作性。同时,结合市规委会理念中相关思想和指导要求,如空间布局、公建化、城市天际线和第五立面等等理念,提出具有合肥特色的引导要求,加强特色性和实用性。
其中,在城市界面上,明确新建住宅小区的建筑布局、朝向、形态等,应有利于自然采光通风,减少建筑能耗,且应保证一定的景观渗透。沿城市重要廊道、快速路、主干路的新建住宅小区的第一界面通透率不宜小于40%;沿城市次干路时,不宜小于30%。
提升类项目临城市重要开敞空间、快速路或主干道沿线等鼓励采取板式、塔式建筑相结合,形成错落有致的布局形式,形成疏朗大气的城市界面。对于既有住宅小区的改扩建,应与周边城市界面呼应协调,注重历史文化传承。
在优化住宅建筑第五立面上,基础类要求统筹好屋顶形态、材质、色彩、绿化、功能、设备和光伏等要素。采用坡屋面形式的住宅,应将设施设备隐藏在坡屋顶下。高层住宅顶部宜进行适度收分或其他形式的处理,使建筑顶部更加丰富而富于变化。针对改造类,既有住宅小区宜通过屋顶净化、屋顶坡化、屋顶碎化、屋顶绿化等技术措施进行改造整治。
在静态交通方面,提出新建住宅小区应合理规划非机动车停车场所,宜优先在住宅小区入口处就近设置地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配备充电插座等设施数量不得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的50%。对于改造类项目,利用既有住宅小区公共空间、闲置用地、边角地等新增停放场所,在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不改变空间属性的前提下,可按照复合利用、功能兼容的原则合理安排。
记者 吴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