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居家和社区独居、空巢、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以及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就餐问题,肥东县经过3年多的努力,通过实施“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社会餐饮连锁企业+”““单位食堂+”“慈善赞助+”等服务内容,有效诠释了“民以食为天”的服务宗旨。自2022年以来,全县共投入项目补助资金5047.94万元,共有21000位低收入老人享受到助餐服务,就餐人数更是达到313.7万人次,累计消费3154.24万元。
清晨5点半许,镇南社区老年助餐点便已经忙碌起来,按照人员采购分工,有人接收点验定点供应冷链运输车送来的食材,有人采购新鲜果蔬和肉类,有人则对照检测报告、检疫证明等文件,一一进行核实。
为进一步做好老年助餐工作,提升社区整体服务治理水平、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定期组织市监、城建、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全县分布的121处老年助餐机构进行质量安全监测,通过不断完善养老助餐点送餐、配餐的基础上,切实守护广大老年群体“舌尖上安全”。
为了让老人“吃得开心、吃的放心,吃出温暖、吃出幸福”,该县围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运营评估指导标准》,对助餐机构资质条件、运营管理、综合服务、服务成效等内容进行标准化监督管理,要求各助餐机构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工作人员健康证、收费价格等信息全部上墙公示,设立监督投诉信箱和留言簿,为老年群体撑起食品安全“保护伞”。
3年多以来,全县实现了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应运而生。
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监管、智慧管理,还体现在看不见的细节上。根据已制定的政策,肥东县户籍经济困难(低收入)的老年人,经本人或者委托人向社区申请、乡镇(园区)审核、县民政局核定。达到60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低收入)老年人,分别按100元、150元、20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补贴。为精准落实好享受政策的服务对象,截至目前,已为9064名符合要求的老年人办理了“一卡通”(动态),老人们拿“卡”就餐,更加便利。
在政策上,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提供用电、用水、用气落实居民价格。对新建老年食堂和助餐点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经第三方评估合格,给予机构运营补贴,依据就餐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的就餐次数,按照1元/餐的标准给予老年助餐机构每年不超过10万元/个的就餐补贴。
肥东县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周海欧表示,将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动态调整机制,以老年人满意度为评估指标,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在落实安全责任、电器线路、消防器材配备、食品选购、食物储藏、食品制作、就餐场所等多个方面建章立制,通过多渠道就餐、一站式配送、专业化服务的模式,覆盖辖区内老年人日常就餐需求。(高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