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的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细化政策举措中明确,全面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停止新建安置房,大力推行“房票”等货币化安置方式。
新出台的政策举措明确要求,要提振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大商品房促销力度,全面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实施差异化购房信贷支持政策,全面放开异地贷款、“商转公”,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好房子”,开展保障性住房“好房子”建设试点。停止新建安置房,大力推行“房票”等货币化安置方式,鼓励各地加大“房票”优惠力度和覆盖范围,有序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加力争取专项借款、专项债券等政策,支持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推进存量商品房去库存。
在实施城市更新、持续扩大行业领域有效投资方面,将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一体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打造专业化城市更新实施主体,探索“策划+融资+运营”“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模式,推动城市片区化更新和项目建设。扎实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攻坚年”行动,推进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推动应用场景向水环境、燃气用户终端等领域拓展,实现全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全覆盖。
我省还将深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公租房“一件事”改革,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全省一单”,推进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市政管网更新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全面推进“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服务模式。推动地方政府优先使用化债专项资金清欠本地项目建筑业企业账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建设稽查,持续推行“轻微免罚”“承诺轻罚”等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记者 张彩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