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将有新规定-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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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19 09:58:38
来源:合肥晚报

安徽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将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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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7日,省应急管理厅公布《安徽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1月16日之前,公众可将反馈意见请发送至邮箱:ahyjgmc@163.com或联系0551-62999534。

  征求意见稿提出,工贸企业应制定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装卸作业人员作业前应对设施设备、作业环境及自身防护进行安全确认,严格做到“不安全不装卸”。对具有爆炸危险环境的场所和装置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

  储存可燃、有毒等危险化学品的,按要求设置监测报警装置(系统),并应具备声光报警功能,监测数据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场所。办公室、休息室、洗浴室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库(中间仓库)内或贴邻;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危险化学品仓库内。

  危险化学品应按规范分区分类储存,不得超量、超品种储存,相互禁忌物质不得混存混放。危险化学品储罐应按要求设置液位、温度、压力等监测报警装置和安全阀、呼吸阀、紧急泄压等安全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罐应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等自动报警和连锁装置。

  厂房内危险化学品放置、调配、分装等区域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腐蚀、防流散等安全措施,且存放量不得超过当天(班)使用量。在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安全管理方面,工贸企业应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风险辨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无法自行处置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严禁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行为。禁止将有禁忌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征求意见稿明确,涉及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应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工贸企业,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工贸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撤离疏散附近全部作业人员至安全场所,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按照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按事故报告要求及时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工贸企业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记者 朱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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