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省第八批选派工作总结暨第九批选派工作动员会上,舒城县纪委监委机关荣获“全省第八批选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一荣誉的背后,是舒城县纪委监委自第六批选派工作以来,持续深耕细作、接力奋斗,推动汤池镇方畈村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的生动实践。
自2021年起,舒城县纪委监委机关坚持“四个到位”:提高站位,组织推动到位。坚持把选派工作作为“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强化组织领导;深入一线,精准指导到位。该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季度到选派村开展走访调研,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精心服务,协作帮扶到位。先后为村争取项目资金401万元,干部结对帮扶资金15万余元,消费帮扶资金3.6万余元;严管厚爱,督导保障到位。督促派出单位加强与选派干部联系,每半年听取1次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在党建引领方面,舒城县纪委监委机关指导驻村工作队完善机制建设,强化党建引领作用。通过完善议事规则,与“村两委”共商共建共享,激发工作积极性;将主题党日活动变为学习教育日,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在外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激发他们参与家乡建设的热情。这一系列举措有效促进了方畈村乡村振兴。
为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舒城县纪委监委机关与方畈村党支部签订了《党建联盟协议书》和《党建联盟提升行动计划》,围绕“五联”共建,确定了14个具体项目,并明确责任、时限和要求。这一举措带来了方畈村的“六大变化”,即产业发展壮大、文化设施完善、环境面貌改善、水利设施提升、交通条件改善以及健康服务水平提高。特别是在产业发展方面,方畈村成功发展了蔬菜、木耳和光伏电站等三大产业,村集体经济收入显著提升。
未来,舒城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化选派工作内涵,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更多力量。(汪凌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