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后,全国多地已经采取措施,对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我省多地也发出了相关安全提醒。
2月24日,芜湖消防就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等事项发布公告,重点提到,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电动自行车应当避免在室内停放、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等。
2月24日,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立即组织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地、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通过全面排查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突出风险隐患,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
马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致马鞍山市全体居民的一封信,要求居民自觉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的消防安全事项,按照集中充电管理要求存放电动自行车,切勿将电动自行车(电池)进楼、入户、占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切勿私拉乱接“飞线”充电。
“蚌埠发布”以《紧急提醒!家有电动自行车的注意!》为题,介绍了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可怕后果,以及如何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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