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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村办企业税收奖励补贴办法 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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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澄江街道花园村近年来该村通过率先实行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实现了“三变”改革,让村民切实享受到了集体经济发展成果。近日,安徽省人大代表、花园村党总支书记李开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建议安徽省出台村办企业税收奖励补贴办法,减轻农村集体企业负担,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精彩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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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富

农民群众得实惠是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最终目标。

农民群众得实惠是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最终目标。
当前,乡村振兴的脚步不断加快,盘活集体“沉睡”的资产,让集体经济大发展,农民群众得实惠是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最终目标。然而,集体企业发展相对于其他企业,起步更难、担更重、成本更高,对经营中产生的税费也更为敏感。
目前,根据区位和资源的不同,农村可分为农业村、城郊村和城中村,农业村在发展集体经济时,成立的多为专业合作社,而城郊村和城中村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及发展前景,发展第三产业的较多,大多选择公司为经营主体。而公司作为法人单位,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村级集体经济在起步之初,都承受着较大资金和经营压力。
为此,我建议出台村办企业税收奖励补贴办法,对村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营业税、房产税、土地税等税种,要求统一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按时缴纳。在村办企业运营的前5年,政府将所缴纳的税收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100%的奖励补贴给交税企业,用于支持村办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在村办企业运营的第5至第8年,对于所缴税收按照80%奖励补贴给交税企业;在村办企业运营的第8至第10年,对于所缴税收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补贴。第10年以后,不再给予税收奖励补贴。
此外,还建议建立企业税收监控体系。对村办企业建立严格的报税监察制度,如发现虚报、瞒报、谎报的,一律取消享受奖励补贴政策的资格,并按照法律,给予相应的处罚。
李开富
安徽省人大代表、 宣城市宣州区澄江街道花园村党总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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