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2月22日电(李东标)12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人事任免案。
免去:
纪荣荣的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唐汝平为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桂青为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樊勇的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晓燕的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沈厚富的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斌的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
陈海涛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咏梅的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